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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比特币交易中赚了多少钱?

imtoken钱包app教程 2023-04-11 07:51:34

据介绍,王先生一年多前投资比特币超过100万元。短短几个月,王先生不仅没有赚到钱比特币赚的钱合法么,还损失了40多万元。王先生以比特币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律标的,不具有货币属性为由,向交易平台北京火币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两笔资金划转当事人汇出,其与交易平台应该是无效的。北京大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多智中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家公司归还损失的资金。海淀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告:三个月支付40万起诉赔偿

王先生说,经朋友介绍,他于2016年10月在火币网上交易平台注册了一个账户,开始交易比特币。因为是24小时交易,他作为个人很难持续关注交易情况,对他的心理和精神影响很大。为了正常工作和生活,他终止了交易,将账户中的人民币余额和比特币全部取出。他的充值金额汇入大货公司和多智中川公司的账户。截至去年1月,王先生累计充值140万元,提款累计超过99万元。

王先生认为,比特币不存在,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律标的。根据马克思主义商品基本理论,商品应该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而比特币没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不能被认定为商品。此外,比特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备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也不是真正的货币。在本质上,比特币不具有货币属性,不能用作交易和支付工具。

综上所述,王先生称其与火币公司的交易因标的物不存在而无效,请求法院裁定其与火币公司的交易合同无效,火币公司、大火公司、多智中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返还40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被告人:非交易对象合法经营

被告火币公司不同意王先生的主张,其代理人表示,王先生对比特币的理解是错误的,其在平台上的交易并不无效。“原告的交易标的不是火币,火币的运营平台是合法的,原告应为其投资比特币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损失。”

另外两名被告认为,他们与火币存在合作关系,仅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向用户收取充值。

判决:用户有责任驳回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火币网注册并出资进行比特币交易。火币网为用户进行数字资产交易活动提供在线交易平台服务,不以卖方或买方的身份参与买卖数字资产的行为。先生与火币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服务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比特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提醒各部门加强对公众投资风险的提示,普通民众有参与比特币交易的自由,风险自负。

在诉讼中,王先生没有提交证据证明火币网的运营是非法的。他认为,以比特币不存在为由,与火币公司的合同关系无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三被告公司连带归还各自的交易损失也不予支持。

■裁判提醒

不要盲目投资比特币

前不久,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国内各大比特币交易平台纷纷响应,限期关闭人民币和比特币交易业务。但与此同时,许多比特币理财平台仍在正常运行,并继续宣称高收益。

法官表示,这些理财平台普遍主张七部委停止代币融资,但他们从事的是理财,虚拟货币和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易,而不是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交易,没有任何联系。它们之间。打红线。目前,比特币基金等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尚不确定。

“投资者往往很难看到平台的运营商、资金池、风控等比特币赚的钱合法么,存在较大的风险。” 法官提醒投资者应保持警惕,切不可盲目跟风。虽然不同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模式不同,但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虚拟货币应纳入规范化发展路径。